律師轉任法官 錄取率相對高
近3年來,律師錄取人數每年都有近千人之譜,以致外界憂慮錄取人數過多,恐造成流浪律師潮,而司法院為改變法官的進用管道,讓律師一圓當法官的夢想,更可以藉由律師事務所的執業經驗,豐富裁判品質;對照司法官考試錄取率僅2%的高門檻,律師事務所轉任錄取率近1成,儼然成了當法官另一個捷徑。
據司法院統計,近年來申請轉任法官的律師不到百人,去年有86人,前年最多有109人報考,由於司法院對報考轉任法官,有資格限制,至少要有3年以上的律師執業經驗,但換算錄取率將近有1成,2012年錄取21人,錄取率更高,超過2成。
法界人士說,司法實務界中,確實是有部分的法官,裁判品質差,以致外界有「奶嘴法官」、「恐龍法官」的譏罵,司法為解決罵名,希望從進用法官的管道來進行改革,同時淘汰不適任的法官,雙管齊下,讓人民對司法改革有感。
法界人士說,逐年政策大幅錄取近千名律師,是好是壞,各有不同的看法。有人認為只是每年增加千名具律師資格的「法務」,也有人認為,有競爭才有進步;但在律師市場中,小律師難有立足之地,大部分的案源都掌握在資深或已累積聲望的律師上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