律師的覺悟
律師,雖是自由業,卻一點都不自由。」律師事務所蔡志雄說,當事人討論案情、法官決定庭期、卷宗有時比人還高,律師時間「不自由」居多,10年前他開始思考,如何把不停工作的「主動收入」、轉成用錢滾錢的「被動收入」,當被動收入高於主動收入,他就:自由了。
如今10年過去,他已接近目標。首先,他計算家庭全年開支約需100萬元、目前其中有75~80萬元都由「被動收入」買單,包括租金、版稅、股市配息等收入,而非只能單靠他口中「高級手工業」的律師收入。
因為人不可能永遠用體力、時間換取金錢,蔡志雄有計劃地完成這個自由目標。「當我考上律師時,1年錄取200名,現每年錄取近千人。」蔡志雄表示,律師到市府提供法律服務、3小時車馬費1000元,比泰式按摩時薪還低。他意識到律師不是永遠的「金飯碗」,開始思考如何增加「被動收入」。
當實習律師月薪3萬元、他養成先存後花習慣,開業時他不好高騖遠,先從金山老家做起,初始是場美麗的意外,律師業務步上軌道後,他決定買辦公室,為省錢跳過房仲,原打算買板橋法拍套房,卻因些微價差錯失,2001年輾轉看上高過他預算的500萬元、40坪辦公室,最後向母親商借140萬元,買下生平第1間房。
隔2年又因該房沒停車位、買下附近附車位的套房,「當時規定自己每2年存下100萬元頭期款,有計畫地買房。」2001~2009年8年間、他買下捷運板南線5間房,包括:初始辦公室及4間套房(購入價285~368萬元),打下現在每月收租5萬餘元基礎。
「原計劃買到10間,卻發現找不到投報率4%的套房。」早在6年前、他就決定停下買房腳步。考量房價超過合理投資價位,蔡志雄轉投資殖利率超過4%的股票。
曾在股市慘賠百萬元的他,開始花時間閱讀財經雜誌、書籍,他先在圖書館借閱、內容經典才購買回家,外加技術線型等研究,他個人偏好「分配現金股利」、「本業賺錢、固定配息」、「低檔鎖碼」等型態股票,現每年穩定約有15萬元股息進帳