律師提醒不可拒絕 路邊呼氣測試
資深刑事律師孫健銓表示,司機如果被警察控告醉酒駕駛,首先要保持緘默,被捕後立刻找律師事務所。他說:「不要講任何嘢,講多錯多。」
孫健銓律師(見圖)指出,駕駛人士涉嫌酒後駕駛被警方截查時,不可以拒絕接受即場的路邊酒精測試,即俗稱的「吹波波」。如果警員有理由相信司機醉酒,可以帶返警局要求作進一步的酒精測試;但必須在2小時內測試。
警局內的大型儀器可以確定司機血液內酒精含量,是否超過法定的80毫克。他說,通常警方檢控醉酒司機的兩項罪名是,血液中的酒精含量超過80毫克,和醉酒駕駛。如果駕車者拒絕接受警局內的測試,會被改控拒絕提供適當樣本和醉酒駕駛兩項罪。
他表示無論是血液中的酒精含量超過80毫克,抑或拒絕提供適當樣本,同樣要被停牌90日;但只是醉酒駕駛不停牌。因此,司機在警局內是否接受進一步的酒精測試是見仁見智。
司機被捕後立刻找律師保障自身權益。他說:「不要講任何嘢,講多錯多。」